前几个月,有消费者在网上爆料:当天14点33分,她在某个连锁奶茶店花了22元购买了一杯饮品,备注的是“少冰”,结果15点22分,她发现饮品喝完后杯内仍有大半杯冰块。
“明明点的是少冰,号称半杯都是料,结果半杯都是冰。”该消费者认为,“这太坑消费者了,自己花了22元钱却买到了一杯冰糖水。”
经过红星新闻记者走访调查,该店店长解释,是新店员操作失误导致少冰做成了标准冰,而店员则表明点单时已说明该饮品是冰饮,自己是按照少冰的量来制作,造成消费者误解是由于“冰块太大”。

对此,一些网友纷纷表示,自己在别的奶茶店也有相似经历,即使要求少冰或者不要冰也会放很多冰;也有部分网友认为,是奶茶店的套路越来越多了,用冰块充当饮料降低成本。
炎热的夏天,饮品店都会大量用冰,冰块少了喝着不解渴,冰块多了、大了又可能引起客诉。因为冰多而遭到消费者投诉,这到底是奶茶店的问题?还是店员操作的问题?对消费者而言,这算得上是消费欺诈吗?
以一杯奶茶的标准冰量为3/5为例,那么标准冰用量以下的都算少冰,在店员制作过程中,区别可能就是一铲子和半铲子的区别;但在消费者心中,可能觉得1/5才叫少冰。实际上,这是双方对“少冰”定义理解角度的不一样。

而对于冰的用量,不同奶茶店、不同的产品都有自己的配方。可能这家奶茶店的少冰,看起来只有漂浮在表面的几块冰,但在那家奶茶店的产品配方中,少冰在视觉上就占到了3/5杯。
为避免造成消费者误解,最好是做一个用量图标明少冰、标准冰、多冰的分量的区别,或者在样品杯里摆上几块仿真冰块,让消费者直观看到不同冰量的区别。
此外,对于一些无法去冰的产品,要在消费者点单时特别说明,少冰也会有明显冰感。尤其是在夏季菜单中,大多数产品都是含冰的,冰少了或没有冰,既做不出效果,也影响口感。
虽然冰的体积的确能替代一部分饮品,但也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,连锁茶饮品牌对品控有要求,不会只从成本进行考虑,更何况当天预制的茶汤、小料过了效期也是要倒掉,犯不着节省,使用冰块的出发点主要为营造更好的口感。

关于“冰块用量多是否涉嫌消费欺诈”的问题,还要看情况具体分析。
有律师表示:是否算欺诈,主要需要判断是否存在欺诈的故意和欺诈的行为。如果商家对于消费者购买的该款饮品的宣传为“半杯都是料”,而实际提供给消费者的是“半杯冰”,那么就涉嫌消费欺诈了。
如果商家未对该饮品里面料的多少进行特别的宣传,仅仅根据一杯饮品里有半杯是冰,认定商家故意欺诈以及实施了欺诈行为的可能性就比较小。
作为商家,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多与顾客沟通交流,事先告知饮品的特殊性,以免造成因双方理解不同而导致的矛盾发生。对饮品的标准冰量进行公示,特别是有风味要求冰量多于普通饮品的,应在消费者购买时进行特别的提示。


